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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校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29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院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坚持分类评价、有奖有罚,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导向和基础作用。

二、考核对象

(一)直接考核对象:

1、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包括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含汽车零部件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含安全与人因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科研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等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正副职干部。(以下简称“二级教学院(部)”)

2、党政管理部门(含离退休工作处)、群团组织(含工会)、直属单位(不含图书馆)、现代工程技术实践教学部(材料分析检测中心)、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正副干部。(以下简称“机关职能部门”)

(二)委托考核对象:科级干部。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按不超过本单位科级干部总数25%比例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并将所有人员考核结果及考核登记表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

三、考核内容

1对二级教学院(部)领导班子考核。全面考核班子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核全面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大力推动学校快速高质量发展、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2干部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能力、担当精神、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是本人分工负责的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包括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稳定、保密工作、就业创业、教学管理、学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3、突出考察审核评估期间的表现。根据学校工作要求,院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参与、支持、配合审核评估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由审核评估办对全校各二级教学院(部)和机关职能部门在审核评估期间的表现给出评价。所在单位被评估办评价未达到优秀的,该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二级教学院(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考核

1、前期准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并对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认真把关;中层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撰写要与考核内容对应,事实与数据要真实可靠。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后交学校存档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在述职测评大会前应提前向参会人员公布。

2、总结述职。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大会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各单位召开述职测评会议前1与党委组织部何容珠同志联系,学校人列席述职采取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班子口头述职(8分钟左右),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口头述职(5分钟左右),其他副职领导干部书面述职。

3、民主测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校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正职对二级教学院(部)党政正职测评,由组织部负责实施。

4、形成初步考核结果。领导班子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中层领导班子总数的25%全校各二级学院(部)党政正职年度考核结果,由党委组织部综合汇总民主测评情况征求党政督查室、审核评估办意见经书记和校长共同提出推荐建议,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其他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在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建议(其中优秀等次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中层干部总人数25%),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机关职能部门正副处级干部考核

1、前期准备。各部门中层干部撰写本人2022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撰写要与考核内容对应,事实与数据要真实可靠。中层干部述职报告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汇总后统一在组织部网站进行公布。

2、民主测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机关职能部门所有中层正职干部对机关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由校领导和二级教学院(部)党政正职对机关职能部门正职进行测评,由组织部负责实施。

3学校领导推荐结合民主测评、日常工作表现,征求党政督查室、审核评估办意见的基础上,正职考核等次由书记和校长共同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副职由分管校领导提出初步推荐建议(其中优秀等次按不超过分管部门处级干部总数的25%),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78日前)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根据规定,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领导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干部总数的25%根据领导班子考核结果,本单位领导干部考核优秀比例适当上浮或下调。

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评估期间所在单位评价未达到优秀的,该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均不得评为优秀。存在《干部考核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有关情形的,按规定执行。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调整、评优评先等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对考核结论为“优秀”的中层领导班子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干部参照《湖南工学院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综合优秀率偏低低于80%,由校领导或组织部进行提醒谈话。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专职组织员根据本人原有干部身份参加考核。

2、担任多项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3、外出派驻工作的干部,在派驻期间由接收地方或单位进行考核,学校认可其考核结果。

4、审核评估办公室综合考虑评估期间工作表现,可在其评估办工作人员中分别推荐1名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评优,不占原单位指标

5、所有干部均按本通知发布时所任职务参加考核,试用期干部参加考核一般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

6所有涉及人员的统计采取四舍五入后取整数本单位仅有1科级干部的,原则上该同志每三年可评一次“优秀”,如连续评优,应在此考核年度有特别突出事迹或对学校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

7、中层正职述职报告电子稿年初已统一交组织部,此次无需再次提交,领导班子和中层副职干部述职报告电子稿由学院或部门统一收齐后将电子版交组织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本人填写、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交组织部。

联系人:何容珠(66781),熊新华(68888)。


附件1:湖南工学院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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