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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点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党内统计工作的安排,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做好2022党内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指标解释和模板认真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其中,2022年下半年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也要填写到《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预发展”;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毕业生党员也要填写到《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已毕业”。

二、填报发展党员及党组织关系相关情况表格(共6表)

按照表中各项要求填写发展党员相关情况表格(附件2),包括《发展对象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表》、《入党申请人情况表》(注意该数据需统计全年数据)、《出国境党员信息表》、《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表》,统计时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表内关系正确。

三、填报2022年党内统计台账表

根据前期下发的党内统计台账表(29张),对其中涉及到学校的第5、7表内容进行完善。

四、工作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内统计工作要指定熟悉党建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且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并将党员统计负责人名单于202212月1317:00之前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将对统计负责人进行专门培训。

2、确保数据一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党统工作时,要及时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确保党内统计数据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完全一致。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将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把握上报时间。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2月16日(周1700前,将党内统计相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421860334@qq.com,纸质版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胡忠龙(61310)


党委组织部

2022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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