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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湖南工学院2022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点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湖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简称“两优一先”)。现就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实绩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扎实做好学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各二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历史意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专职从事党务工作2年或兼职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党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及其下属支部。

(二)表彰名额

经研究并报请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主要根据党组织、党员的数量确定。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二级党委(党总支)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

机关党委

3

2

2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

1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

1

1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党委

2

1

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2

1

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2

1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

1

1

理学院党委

2

1

1

商学院党委

2

1

1

设计艺术学院党委

2

1

1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2

1

1

外国语学院党委

2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1

1

1

体育教学科研部党总支

1

1

1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1

图书馆党总支

1

1

1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1

1

1

合计

30

18

18

    说明:各二级学院党委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应考虑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代表性,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学校事业作出积极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群众广泛赞誉。一般应具有校级及以上荣誉基础,在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善于做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具有校级及以上荣誉基础,或者从事党务工作多年,为所在单位获得以上级别的荣誉作出贡献。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一般应具有学校及以上的荣誉基础,或者党组织中有若干获得市州教育系统或校级及以上荣誉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党员。推荐参评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学校2021年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最终考核得分在前五名以内。

四、评选步骤

1.推荐对象要注重向基层和教学、科研一线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倾斜。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2.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推荐名额分配数,于20225月24日前将上报推荐和审批表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一并上报至校党委组织部(教学大楼12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421860334@qq.com。

3.学校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测试题目以2017年版《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为主,测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推荐环节。离退休党员及在急难险重关头有突出表现者免试。

4.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表彰人选初步名单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表彰方式

学校党委作出关于表彰2022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并在“七一”前夕予以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胡忠龙,联系电话:61310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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