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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9号)

发布日期:2016-03-09 点击:

各高校党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部署,20161月至8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将《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湘组〔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省高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准确把握排查工作要求。湘组〔20164号文件对抓好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各高校党委及其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严格把握政策,精心部署安排,迅速召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把握要求。要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组织专门力量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认认真真把排查工作中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抓实抓细抓具体。要积极主动与所隶属的上级部门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并妥善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落实有关纪律要求,此次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二要科学统筹排查工作进度。各高校要在今年3月中旬前完成集中摸排工作;4月上旬前完成联系查找、登记造册等工作,及时上报排查工作小结和有关表格;6月底前,认真做好规范管理、组织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进行组织处置时要严格认真、稳妥有序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依照相关规定程序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政策,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7月上旬前,要结合排查认真进行分析总结,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三要及时上报排查工作材料。请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21所高校,于410日前上报学校排查工作小结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710日前上报学校综合报告和附件2345表格,同时将电子稿以光盘形式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其他高校请向所隶属的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排查工作材料,同时抄报省委教育工委。

除湘组〔2016〕4号文件附件5个表格之外,各高校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其他表格,全面掌握本校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详细数据,并在学校上报的综合报告中体现有关情况。

联系人:刘勇平;联系电话:0731-84734806。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附件: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5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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