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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30 点击:

各党总支、分党校,各学员:

根据湖南工学院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的总体安排,经与教务处协商,学校党校决定于2015年12月2日(周三)举行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月2日(周三)19:00—20:40(全院统一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

二、考试地点

由各分党校与教务、资产部门协商后统一安排,学员按学员证编号到相应教室参加考试。各分党校于12月1日下午4:30前将考场安排情况报学校党校办公室。

三、考试要求

1、考试实行闭卷笔试。

2、请学员结合党章及授课内容认真复习,准时参加考试。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

3、学员必须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指定考场。考试时要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按监考老师的要求有序就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学员不得入场。

4、考试时应严格《党校结业考试考场规则》,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考试作弊者,取消学员资格。监考老师须当场填写《湖南工学院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考场记录》。

5、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员不予补考。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申请缓考者,由分党校签署意见,于12月1日下午4:30时前上报学校党校办公室。

四、试卷领取

各分党校于12月2日下午4:00-5:00到党委党校办公室(教学大楼1202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和《考场记录》。

五、试卷阅卷及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各分党校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清点、登记,并组织阅卷、登录成绩,在12月9日下午4:00前将成绩单报送学校党校办公室。《考场记录》、考试试卷及答题卡留各分党校保存。

六、其他工作

1、监考老师可带1-2个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参与监考。

2、学校党校办公室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结果(详见党委组织部网)。

3、各党总支、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党校结业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届时学校党校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和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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