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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10-14 打印本页

各毕业生团员、团支部书记:

近期各位毕业生团员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每一名团员在组织关系上只能隶属一个团支部,必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向其所隶属的团组织报到;团员的学习、工作单位已建立团组织的,其团组织关系必须跟随学习、工作关系的变动进行转接。现将团组织关系转接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基本原则

1.计划在省内升学继续学业的毕业生团员,升学去向确定后,由团员自主申请,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新的学习单位的团组织。计划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本人、父母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特殊情况下,转接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设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的社区或村的团支部;特殊情况下,由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设立“流动团员团支部”负责接收。

3.已办理延迟毕业的,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团员,继续保留在原团支部。

 

4.没有升学计划且为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户籍未转入学校的,由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在特殊情况下,由团员原隶属团支部将团员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并由县(市、区)团委根据团员实际流转情况,及时将该类团员转接至相应团支部;户籍在入学时已转入学校的,在团员离校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由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在特殊情况下,由团员原隶属团支部将团员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并由县(市、区)团委根据团员实际流转情况,及时将该类团员转接至相应团支部。

5.自主创业的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创业项目(企业、机构)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特殊情况下,由其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设立“流动团员团支部”负责接收。

6.转外省团总支:团员因生活、学习或工作方面的原因,如需要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非团湖南省委管辖范围的团组织,须由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自主申请转至“非共青团湖南省委所辖的团组织”,并填写团员去向;其余转接手续按照线下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处理。

二、转接要求和操作方法

请各位毕业生团员及团支部书记尽快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避免对毕业生团员的就职以及后续党员的发展等造成影响。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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