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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5-03-30 打印本页

简   介

学生社团作为高等学校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为了充分合理的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就需要有一个能联系所有社团、引导所有社团同时管理所有社团的为社团服务的学校组织——学生社团联合会(即学社联)。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14年9月,属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组织,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属同级组织。为更好的对学院各个学生社团进行系统管理而成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加强本院兄弟院校学生社团组织的联系,将促进大学校园社团文化的繁荣和社团活动的开展而努力。
  本章程规定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称学社联)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学社联的根本制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内所有学院承认成立的社团都直接(或间接)受学社联的管理并且都必须以本章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章程尊严的责任。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学社联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的,由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以管理、联合各个学生社团为基础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社团成员行使学生社团权力的机构学社联理事会和各社团理事会。社团成员依照章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社团事务

第三条  学社联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学社联理事会和各社团理事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学社联和学生社团行政部门监察部门财务部门都由相应理事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学社联学生社团机构组织职权的划分,遵循在安全与环学社联的统一领导。

第四条  学社联与各学生社团一律平等。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保障各学生社团的合法权利和权益,维护和发展各学生社团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各学生社团实行自治

第五条  学社联注重制度建设,一切活动依据制度开展,建设制度型学生组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一切制度管理条例学生社团章程都不得同本章程相抵触。一切挂靠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下的学生组织都必须遵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章程和条例,违者必究。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和学生社团公共财产。

  学生社团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学生社团的私有财产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通过提高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和自身素质,完善社团管理体制和社团运营制度,不断提高社团活动效率和影响效益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社团成员服务并系统管理各社团的学生组织。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培养为社团建设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社团青年的队伍,创造条件

十一  一切学生社团机构组织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必须依靠社团成员的支持,努力为社团成员服务。

十二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维护学生社团工作开展的秩序,打击危害学生社团工作的活动,惩办违章人员

第二章   社团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有自愿加入及退出社团的权力;凡具有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会籍的都是学生社团成员。学生社团成员制度面前一律平等。 

第十四条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成员,不分民族、性别、专业、家庭出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章程处分的学生除外

第十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保护正常的学生社团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学生社团进行破坏校园秩序、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妨碍学校教育工作的活动。

十六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驻地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学生社团的驻地

十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成员对于任何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所有成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所有成员的违失职行为,有向有关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十八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成员开展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通过各种途径,创造活动开展的条件。并且学社联成员有义务接受学生社团合理的活动开展请求,并在合理且在能力范围内给予帮助。

十九  学生社团成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学生社团的利益和其他学生社团成员利益

二十  学生社团成员有维护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和全学生社团团结的义务。

二十一  学生社团成员有维护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十二  社团成员享有权利补充请参看第四章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

二十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是最高学生社团权力机构。它的常设机构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二十四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由各社团选出的代表组成学生社团按照社团人数规定代表人数同时,我院在校大一新生也能在学期初学社联招新期间申请加入学社联,有权竞选学社联理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的选举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持。 

二十五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每届任期,每一年改选其中二分之一的代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任期届满的两个星期以前,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必须完成下届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可酌情进行延迟选举。

二十六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每周或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召集举行。如果特殊情况可在一周召开多次会议。即使无重要事情也必须保证例会的每周举行,汇报一中的工作情况。

二十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监督章程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行政财务部门的和其他的基本制度

(四)选举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主席团助理

(五)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提名,决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部长的人选;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的提名,决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人选;

)审查和批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期学年活动开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

)改变或者撤销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不适当的决定;

监察各社团在院内开展活动的情况,有权利和义务取缔损害学生利益、借活动之由为自身谋求利益、挂名无心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有权利受理学生创立社团的申请,并且批准合理社团的建立。

二十八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主席团助理

(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部长、副部长;

以上两点的实施要有团总支书记的介入审理,审理通过罢免生效。

二十九  章程的修改,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提议,并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三十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主席团助理。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选举并有权罢免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主席团的组成人员。罢免权的行使参看第二十八条。

三十一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每届任期为一年,它行使职权到下届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选出新的主席团为止。

三十二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主席团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制定的制度和其他制度

(三)对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制定的制度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制度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制度

(五)审查和批准学生社团活动开展计划

(六)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七撤销各部门制定的同章程、制度相抵触的规定 

八)撤销各学生社团权力机关制定的同章程、制度规定相抵触的规定和决议;

审核各学生社团创立和取缔

(十)决定同其他院校学生社团联合组织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一)根据学社联实际情况对各部门作出决策。

三十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主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工作,召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会议

三十四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十五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三十六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主席团组成人员,有权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三十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各部门的质询案。

三十八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章程追究。

三十九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章程和制度,并且在自己参加的学生社团工作实践活动中,协助章程和制度的实施。

四十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理事代表在职期间有违反章程的行为,可上报主席团,情节严重将以罢免任职处理。

四十一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由法律规定。

第二节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十二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选举,仅在学社联理事会成员中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可竞选学社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主席团助理并且主席团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四十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的决定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决定,公布制度。

四十四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代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对外社团联合活动,接受其他院校的社团联合邀请;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其他组织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四十五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四十六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止。
四十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第三节   部门组织

四十八  部门组织由以下部门组成:办公室、活动部、监察部、外联部、宣传部。
四十九  部门组织每届任期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每届任期相同,各部部长、副部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五十  部门组织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章程,规定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规定,发布决议和建议
(二)向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或者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出议案;
)统一领导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的工作,规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编制和执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计划和活动预算;
)管理对外事务,同其他社团组织缔结条约和协定;
)改变或者撤销各学生社团发布的不适当的指示和规章;
)改变或者撤销各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决议
受理新学生社团的成立的申请建议、核准学生社团活动范围划分;
(九)审定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的编制,依照制度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和学生社团干部
(十)负责接受审理各社团申请的涉及拓展学分的活动开展,上报主席团,会议通过,允予活动可进行学分认定的肯定。

(十一)负责为符合学分认定的社团成员开出学分申请证明。

五十一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设立财务审核机构即由办公室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和学生社团进行财务督查          

十二条  部门组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节 各社团成员大会、理事会
五十三  各学生社团可设立社团理事会       

五十四  各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学生社团里的权力机构
五十五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学生社团成员直接选举。五十六  各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时长有社团自行规定。                   

五十七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在不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

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度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各社团制度。各社团有义务备案一份社团管理条例在学社联理事会内。                                           

第四章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职责细则

 

 

 

 

 

 

 

 

 

 

 

 

 

 

学社联管理体系图

一、主席团

主席团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院团总支的工作指导;

2、负责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对学生社团干部负有监督和培训职责。

3、督促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并及时反馈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进程情况; 

4、及时准确地向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问题和建议;

5、负责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与外校学生社团组织和学校其他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的联系;

6、完成学院团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席职责:

1、贯彻和传达上级组织的工作方针,带领全体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团结、有序地完成工作;

2、了解掌握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3、负责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阶段性工作目标;

4、定期召开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例会,研究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总结前一段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完成情况; 

5、负责协调处理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听取各部门对校、院学生社团建

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上报给有关领导部门; 

6、负责组织召开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会议,就一系列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度的制定和活动计划的制订等进行提案和讨论。

7、完成学院团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主席的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2、根据责任分工,参加主管部门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3、协助主席作好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帮助主席执行工作计划;

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秘书长职责:

1、 帮助主席处理学社联所有材料,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

2、 与副会长分工合作,参加主管部门工作和活动;

3、 向下各部门组织传达主席的活动决议;

主席团助理职责:

1、 协助主席团内各项工作;

2、 整理学社联各项文件资料;

3、 负责学社联文件材料的定期归档整理。

二、办公室

1、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不同阶段的活动计划,并依据活动策划电气与信息工程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

2、督察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收集、整理、保管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资料;

3、组织修订、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制度; 

4、联络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5、做好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活动的通知、记录、考勤;

6、管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公共财产;

7、负责拓展学分社团认定工作;

8、完成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察部

1、负责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各项日常开支报账;

2、负责定期审核学生社团活动财务收支,监督学生社团财务工作的开展;

3、负责对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制定预算并审核结算;

4、负责审核学生社团活动预算和结算;

5、受理社团成员的投诉和建议;

6、定期对各社团进行监察,杜绝恶性社团(违章严重的学生社团),及时取缔。

7、完成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外联部

1、负责联系外校和我校其他学院的社团组织机构,保持相互之间的友好关系,策划联谊活动,扩大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范围;

2、负责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争取商家赞助;

3、负责签订对外合同和合作协议;

4、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培训外联干部;

5、负责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司仪礼仪工作;

6、完成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宣传部

1、制作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海报、横幅、展板,通过实体宣传和网络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2、负责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拍照、撰写通讯稿,在网络媒体(例如新浪微博)上更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以及社团活动动态;

3、负责指导、审核学生社团活动的宣传制品,并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培训宣传干部;

4、组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5、完成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活动部

1、负责学生社团注册、变更及撤销事宜;

2、负责监督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建设,监察学生社团的活动开展状态,审核并批准社团活动申请,协助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

3、组织社团联合会的大型活动,协助学生社团打造社团特色活动;

4、负责开展对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成员进行考核及评比的工作;

5、完成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5年10月

附:社团成员利益补充:

(1) 社团成员有权利利用隶属社团内部的一切公共资源;

(2) 社团成员有权根据活动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所属社团提供参加活动的费用、时间、地点、人数、内容,或者服务内容费用等情况;

(3) 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活动、接受服务的权利;

(4) 社团成员有参加活动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5) 社团成员有投诉、举报侵犯社团成员权利的行为可通过监察部进行解决。

 

 

 

 

 

社团成员维权投诉及提交建议途径:

一、线上投诉

社团成员需要进行维权与投诉的可以直接将投诉信或建议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社联邮箱地址:123456789@XX.com,监察部干事将在3—5个工作日进行审理和答复,并且也会作出相应的措施。

二、线下投诉

可直接联系学社联监察部干事进行线下审理。

 

 

 

 

 

 

 

 

第五章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开展制度   

细则

 

第一部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行为标准和工作业绩的考核,使干部制度更为透明化、条理化,从而提高干部“模范意识、纪律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及工作效率,激励并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达到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全面提升学社联干部的团体意识,本会实行此奖惩制度。

第二条  学社联干部应将“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牢记于心并付诸实践,在工作中应该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完成本部门工作并乐于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坚持“服务大家,充实自我”的工作理念。

第三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社联干部参加院级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干部提拔及任免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  考核将采取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80-84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及格,多次被评为优秀的干部将成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

第五条  每月开展一次小评,每次期末开展一次大评;每次评选优秀部门一个(评判依据为部门个人平均分)及优秀个人两名。

第六条  考核将围绕干部工作、学习、生活三方面进行,该制度适用于全学社联干部,由学社联办公室参照考核细则具体进行奖励、惩罚。

第二章  考核细则

一、日常工作、活动及会议

1、 签到时不得早签、晚签、代签或不签,早签或晚签扣1分/次,代签或不签扣2分/次。

2、 日常考勤、值班、开会及学校或学社联组织开展的活动、劳动无故缺勤者扣2分/次,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次(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

3、 日常考勤、值班、开会及学社联组织开展的活动、劳动未佩戴工作证者扣2分/次,如发现借戴,借和被借者扣2分/次。

4、 不得在办公室、会议室吃东西,违者扣1分/次,在办公室抽烟、酗酒造成严重后果者予以免职。

5、 在办公室不得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不得纹身,男生干部部得留长发、 戴耳环,女生干部不得化浓妆。违者扣2分/次并限期整改。

6、 办事敷衍了事、态度不端者扣2分/次。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并扣除3分/次。

7、 值班室应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值完班应关掉相关电源、锁好门窗,违者扣2分/次。

8、 各种计划、心得、总结等资料未交扣2分/次,迟交扣1分/次(迟交超过两天视为未交),若部门需交资料出现未交或迟交,相关分数扣在部门月平均分上。

9、 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活动需由本人写假条,请假3次作缺勤一次处理,每周 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10、各部门需在指定区域整放物品、资料,时刻保持整洁美观,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违者扣2分/次。

11、对积极打扫卫生者加1分/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不断进步者加2分/次,月全勤者加3分/次,年全勤者加10分/次,积极参加活动且表现良好者加2分/次。

12、部门独立开展有意义活动,提倡者加4分/次, 该部门成员各加3分/次;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加2分/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活动者加2分/次。

13、被评选为优秀部门,部门主任、副主任加3分/次 ,干事加2分/次;被评选为优秀个人者加3分/次。

二、学习生活与思想考核

1、原则上出现一科成绩重修者应给予警告。

2、综合测评低于班级平均分5分者扣1分/次,获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次,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12分/次。

3、被院系通报表扬或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干部加5分/次。

三、奖励制度

1、累积加10分视为优秀,并作为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升职的重要评标准之一

2、优秀干部在评优评先、推优入党方面享有优先权。

3、能顾全大局,甘于奉献,廉洁公正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创新意识,敢于承担责任积极参加社联社团组织的活动社联社团的建设有突出贡献。

4、无故缺勤不多于3次;迟到、早退不多于3次,请事假不多于3次(上课除外)。 5、工作日志记录完整认真完成会议记录

6、每学期挂科不多于2门(含补考)。

7、做到人力、物力、财力的优化配置,节省经费。

8、有效与各部门协调,以最大的限度调动各部门的力量.

9、每学年年末期末暨五四表彰评出优秀部门和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惩罚制度

1、累积扣10分者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并取消评优资格。

2、本学期无故缺席三次会议以上或早退会议三次以上者(迟到15分钟以缺旷论处),取消评优资格、予以警告、责令检讨,无故缺席五次会议由主席团商定是否取消其干部资格。

3、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老师批评者,给予口头警告

4、滥用自己的权利获得不正当利益;社联拉帮结派,破坏团结者。给予书面警告。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校行政处分者主动向社联递交辞呈,不交者,社联将免去其职务。

关于此制度,一切解释权归电信学院学社联办公室所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3月

 

第二部分:电信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资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部门上交的纸质材料的格式,合理有效的保存院学社联的资料,提高资料保存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以更好地保障院部各项活动和工作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特制定本制度。

一、纸质资料

 (一)、纸质文件类别

   1、上级纸质文件:校党总支、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纸质文件,院各有关部门纸质文件;

  2、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类工作制度及人事档案;

  3、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总结资料

  4、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部门的年度、学期、月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通讯录、通知、名单、考勤表、日常检查记录表;

  6、学生社团联合各章程制度和各部门管理条列;

  7、各类申报材料;

  8、院部各社团资料及其他资料。

 (二)、纸质资料管理办法

1、所有的纸质档案按级别时间种类进行归档,并编号排序,制作目录,以便查找;

2、学社联办公室一个月整理一次当月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有序;

3、所有档案一学期进行一次整理封存,更新(要求制作相应的电子档案);

 (三)、纸质资料立档要求

     立档资料必须是有保存意义的纸质档案,凡是活动资料的要求具备有以下内容:

   1、活动划和经验总结

   2、节目单或流程表

   3、工作安排

   4、通讯稿

   5、讲话稿

   6、获奖名单

   7、通讯稿及相关照片(照片可以只保留电子档案)

 (四)、文档使用办法

1、所有资料存于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专用档案柜,由办公室总负责;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借出资料时,必须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需做好相应资料借出登记,部门或个人填写“资料登记表”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资料。

二、电子档案

 (一)、资料类别

见纸质文件类别)。

 (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1、对所有的电子档案进行按级别时间种类建立文件夹,一般来说,以视图为平铺的浏览方式;

2、及时收集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的电子档案,每一月进行更新一次;

3、资料收集必须齐全,及时存档;

4、每学期对电子档案进行整理,更新,及时把无价值的资料删除。

  (三)、电子档案立档要求

    立档文件必须是有保存意义的纸质档案,凡是活动资料的要求具备有以下内容:

 1、目录

 2、活动计划和经验总结

 3、节目单或流程表

 4、工作安排 

 5、通讯稿

 6、讲话稿

 7、获奖名单

 8、通讯稿及相关照片(照片可以只保留电子档案)

 9、活动PPT或MV

(四)电子档案使用办法:

1、所有资料统一存放在的公室移动硬盘电脑上,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更新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拷贝资料时,必须先向办公室部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电子资料负责人负责拷贝或以邮件方式发送;

3、办公室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资料不会丢失,可以通过把资料上传到专用邮箱或者进行备份等途径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三、资料格式 

 (一)、电子档案排版统一格式

  1、标题采用小三号体,加粗并居中;小标题采用小四号宋体加粗或四号加粗;

  2、正文部分采用小四,首行缩进两个字符,不加粗,但概括性小标题或要点可加粗,行距为固定值20-23;首尾段加粗;

3、项目符号和编号:多级项目符号依以下顺序:

   一、

(一)

   1.

  (1)

   A.(B.C.……)

 备注:如果全篇都是只有一级项目符号,可直接使用“1.2.3.……”,如果全篇都是只有两级项目符号,即可依以下顺序:

  一、

    1.

4、 落款:小四字宋体,加粗,与正文隔两行距离,右对齐。写明“(湖南工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日期须用“2015325日”此类格式

5、 需要加页码时,超过一页的资料需加页码,“插入”菜单栏选择“页码”,位置选择“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为居中

6、所有资料必须写清文件名的时间、部门及文件类别。如“2013年电信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部十一月计划”。

 (二)纸质档案

1、打印纸质资料:凡需打印的纸质资料格式统一按照电子档案的排版格式进行打印;

2、手写纸质档案:全篇使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在湖南工学院红色材料纸上书写,字体端正、清晰;

3、手写纸质资料统一格式:

(1)、标题:居中;如有副标题,须在副标题前面加破折号,右对齐;

(2)、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

(3)、项目符号和编号:多级项目符号依电子资料格式;

(4)、落款:与正文隔两行距离,右对齐。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即可,如“2014325日”。

四、各部门资料上交制度

    为了能提高学社联工作效率,加强对学社联各部门上交资料的管理力度,保管好各类资料,特制定此制度,以促进工作的开展。

1、各部门常规计划总结上交规定:各部门必须于每周五下午七八节课前将部门周计划周总结纸质档形式交到电信学院院办公室;月计划月总结电子档在当月26号晚7点前发至学社联办公室邮箱;学期计划、总结;年度计划、总结的上交时间根据办公室的通知上交。

2、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活动资料的上交规定:活动结束后五天内必须上交活动资料,纸质档交至学社联办公室,电子档发至办公室邮箱,以方便办公室成员将资料及时整理,上传上交的资料,并存档(如文件太大,无法发送邮件,可用U盘拷贝上交)。

3、办公室成员有权对上交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发现资料格式错误或不符合标准时,将及时反馈各部门以使资料规范上交。

4、学社联办公室成员将及时对资料的上交情况予以统计,并于例会上进行公布。

五、本制度经主席团会议审核,由学社联办公室制定。

六、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社联办公室所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5年3月24日                

 

 

 

 

 

 

 

 

 

 

 

 

第三部分:学社联干部考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干部行为标准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增强并规范对学社联干部的监督与考察,使干部制度更为透明化、条理化,从而增加我院学社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模范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工作效率,激励并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社联干部的集体荣誉感。本会实行此考核制度

第一条   学社联干部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并且要和本部门的人员加强交往和沟通。

第二条   本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根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5分以上视为优秀,85~94分视为良好,70~84分视为及格,7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多次被评为优秀的干部,作为组织发展培养的重点对象,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干部由主席团商定撤销其干部职责。

第三条   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评比。以各部门成员本学期平均分高低评出一个优秀部门和两名优秀个人。

第四条   学社联干部在工作期间要变现出良好的个人形象,工作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社联的形象。

第五条   本考核主要是围绕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三方面进行。适用于全院所有学社联干部。

                    

                            第二章 考核细则

 

1、签到时不得有早签、晚签、代签和不签的现象。早签和晚签扣1/次,代签和不签扣2/次。

2、日常值勤、值班、开会及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勤者扣2/次,迟到和早退者扣1/次。

3、不得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吃东西,违者扣2/次。

4、在办公室抽烟、酗酒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免职。

5、不得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说脏话等有损干部形象的事,违者扣2/次。

6、因特殊原因不能签到、集合者,须交一份由本人所写的请假条,有关部门签字后,登记并存档。请假未交请假条或请假不合格者,视为无故缺勤,扣2/次。

7、各种计划总结等其他资料未交者扣2/次,迟交者扣1/次,迟交3天视为未交。

8、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尊重他人、无理取闹者扣3/次。

9、积极参加办公室卫生打扫者每人加1/次。

10、积极对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并采纳者加1/次。

11、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守纪,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加1/次。

12、月全勤者加2/次。     

13、每月被评为优秀个人的加3/次,并在例会上提出表扬。     

14、受到学校违纪警告以上处分或造成学校、学社联声誉、财产损失及在学生、社团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考核为不及格,并做免职处理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0号 

 

 

 

 

 

 

 

 

 

 

第四部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气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及学社联协会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社联内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财务管理由学社联下设各协会监察部具体经办,学社联监察部监管督办,学社联主席为首问责任人,学社联监察部部长对学社联及学社联主席团负责。

                 第二章  财务基本制度

第四条 财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会费收入、赞助收入、捐赠收入、获奖收入及其他收入。财务收入内容不限于现金和实物。

第五条 取得财务收入后,各协会财务部须在一日内将财务收入报告单所开收入凭证交由学社联财务部统一审查备案。学社联财务部进行填写登记(一式两份),在后期进行二次审查。

第六条 财务支出实行“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原则,做到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开支,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三章 审批、审查制度

第七条 各协会财务部应积极将协会活动预算、月结、期结、总结报告交由学社联财务部审批、审查。

第八条 对于审批、审查内容学社联财务部应提出相关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提交主席团和理事会进行二次审查。

第九条 对于审批、审查结果学社联财务部应予以公开公示。

                第四章  投诉、投诉处理制度

第十条 学社联财务部接受对协会、各部门人员财务虚报、漏报、瞒报、作假等现象的投诉。

第十一条 接到投诉学社联财务部应认真对待,草拟处理方案提交主席团和理事会,并召开听证会严肃处理。

               第五章  惩罚、奖励、评优制度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的责任人:会长、副会长、财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干事、专项资金负责人等。

第十三条 由财务部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和损失,应有个人承担赔偿责任;由非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学社联财务部应组建专门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将意见提交学社联主席团和理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 财务责任处理的方式有:赔偿、追回款项、销帐、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此协会本年度部分甚至所有评优评先资格等。

第十五条 对于对财务举报和工作做有突出贡献的人,学社联财务部应提交相应材料至主席团和理事会要求予以酌情奖励。

第十六条 对于财务优秀工作者学社联财务部应根据学社联相应评优方式,予以鼓励。

             第六章   存档、公示制度

第十七条 对于有关财务的一切资料、档案,学社联财务部应予以整理并妥善存放,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

第十八条 对于财务情况学社联财务部应该分阶段,以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公示,以保证财务的高度透明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社联监察部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

                                                 2015年3月

 

 

第五部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财务报销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报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报销工作由财务部部长负责;

二、以下制度适用于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财务报销及各社团财务报销;

三、财务报销一律以发票为准,收据无效,当确实无法开具发票时,社团应提供收据,作为证明和备案;

四、社团应在发票背面注明经费使用用途、审批人和经办人;

五、发票应具有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尤其是对购物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信息的描述应当清晰具体,不得过于笼统;

六、发票上的大小写金额必须吻合,若金额有差错,必须由出示单位重开,涂改无效;

七、对于未经事先审批的经费,社团应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补充审批,否则,学社联有权不予报销;

八、本制度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

                                                2015年3月

 

 

 

第六部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财务存档规范

第一条  在对财务方面的文件存档时,要电子档与纸质档两种。

第二条  社团财务资料存档坚持按时按类两大原则。对同一社团的资料按年份排放,从新到旧;对所有社团的资料按类排放。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将负责保管的财务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更新。

第四条  社团财务资料属于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料,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

第五条  各种表格的纸质材料必须按类别分别存放在财务部的文件盒内,文件盒上必须贴上存放资料标签,以便查询。

第六条  社团电子档案按年度分类保存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办公电脑里,并需设置打开权限,非财务部工作人员或未经财务部批准不得随意翻看、修改和复制,以保证电子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七条  财务部必须每月定期备份社团电子资料,以防因各类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

2015年3月

 

 

 

第七部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财务登记规范

第一条  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详细登记数量、单价,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不得笼统开写办公用品文具等。

第二条  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

第三条  定期向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登记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第四条  账簿登记要求统一,规定时间栏记录实际支出或收入的时间,摘要栏填写规定的正确科目。借栏登记收入,贷栏登记支出。各社团应当按照附录中出现的科目登记账簿,不得随意设置其它科目。

第五条  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笔书写,禁止使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账。账本中文字、数字的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第六条  每学期末,应在账本上交前结出本学期总收入支出额和余额,在摘要中注明“本学期合计”,并由财务负责人核对签字。

第七条  当账本条目登记发生错误时,不得任意涂改,应将发生错误的账目所在一行用一条红色墨水线全部划掉(保证原有字迹仍能辨认),并由更正人员在错误条目上用红色墨水笔迹签上名字,在下一行仍用蓝黑色笔写上正确的账目。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2015年3月

 

 

 

 

第八部分: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财务预决算须知

一、具体填写说明
1、日期:预算表的填写日期。如2015年3月20日填写,则注明:2015.3.20                                                  2、活动申报单位:此处填写协会名称。如:传统文化协会。
3、活动名称(形式):填写活动的名称,如:协会联谊;如无活动可不填写。
4、活动时间:此处注明活动具体时间,无活动则不填。
5、活动地点:注明活动地点,无活动则不填。
6、负责人:填写协会会长的名字。
7、外联解决情况(金额):若获得校外其他单位提供的赞助,则在此处填写                    获得的赞助金额。若没有进行外联,则在此栏填写无。
8、需购买物品名称:详细写清购买的具体物品。
9、合计:填写预计物品单价。
10、物品数量:注明需购买各种物品的数量。
11、总额:购买此种物品的总额。
12、预算合计:此次购买所有物品的总金额。
13、备注:填写内容如下①协会会长名字及联系方式;②协会财务负责人名字     及联系方式;
二、注意事项
1、若有外联,本协会人员应及时记录,学生社联联合会给予协会相应加分。
2、一个活动只能填写一张预算表。若需购买项目较多,单张预算表无法陈列,则可以使用多张,但预算表须装订在一起。若多个协会同时举办一个活动,要求参加协会均需填写相关预算,并注明各协会分担的金额。
3、详细填写购买物品。
4、协会上交发票进行报账时,协会财务负责人员必须查看有无相关预算,及发票内容与预算内容是否相符。无误后方可收取发票。发票超出金额不能超过总预算金额的10%。
5、报账完毕后,协会财务负责人员须在预算表左侧上方注明“已报”。
6、协会人员填写完预算表后,协会财务负责人员还应该及时填写预算统计表。
7、未报账和已报账的预算表应分开保存,按时间顺序排好。
8、预算应及时审批,审批后立即通知填写人审批结果。
9、备注项应注意以下内容,若是协会会长填写此预算表,则直接填写会长的名字及联系方式。若是协会财务负责人填写此表,则填写会长及财务负责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协会财务负责人员一定要与协会会长进行核对,确保会长知道所买物品,具体数量和金额

二、物品购买
   协会在得知协会财务负责人同意购买的前提下才可购买。在采购物品时应索取签章齐全的收据或发票,以备报账。
注意事项:
1、在购买物品后一个月以内报账,过期不予报销
2、购买物品后及时索要单据,并要求盖章,标明日期。  
3、购买物品时若价格有所变动或物品数量种类有所变化应及时与协会财务负责人联系,经协商一致之后方可购买。
4、数额比较大的单据需要正规的收据,超市小票,以及正规发票才予以报销。数额较小的单据只需正规收据或超市小票即可予以报销。

三、单据上交

注意事项:

 1、发票收取时,请注意时间,一个月之内的发票有效,过期作废。

 2、大小写要对应,不能随意改动。

 3、右上角应有会长、协会财务负责人、经办人(购买物品的人员)的签名。

 4、发票必须有相关单位的公章。 

 5、顾客名称处要写协会全称,如:传统文化协会。

6、收取发票时请协会负责人员将发票核对相关预算,协会所购买物品必须与预算相符。金额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7、发票上填写的所有文字需用黑色中性笔填写。
8、单据上交时应找到相应预算,如有预算可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并给予扣分。
9、单据上内容填写不全或无章时要求协会拿回填写完整后才可报销,并给予扣分。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

2015年3月

 

 

 

第九部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纳新财务工作须知

经院团总支、院学社联研究决定,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及《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要求。2013-2014学年社团纳新工作须注意的方面如下:

  注意方面

                        注意事项

    收据

1、 收据须专人保管,不得折损,不得断号。

2、 收据填写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 内容必须含有时间、款项、经手人,会费额大小写齐全。

4、 统一使用学社联统一的收据并检查是否盖有印章。

5、 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予会员,交予会员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且必须是复印页。

6、 缴纳会费才给开收据,缴纳会费必须给开收据。

    登记

收据开出后应在协会内部已交会费会员登记册上登记,要求已交会费会员独立成册,不得与其他表格混淆。

会费收取标准

参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会费收取须知》

    检查

社团财务工作人员要对会员以及会费进行不定时核对、汇总,确保准确无误。

    监查

学社联财务部对社团纳新过程中的财务工作进行跟进监查。

    汇总

第十二条 社团纳新工作结束时,社团财务人员须填写学社联财务部统一发放的财务汇总单。

第十三条 汇总单的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并附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第十四条 对于汇总单未涉及的其他情况需在后面注明。

第十五条 汇总单填写完毕后,由学社联监察部派专人统一收取、整理。

*此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监察部所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

                    

 

 

 

 

外联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外联部成员的管理,维持外联部正常工作秩序,为了提高外联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树立外联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    内部工作

第一条  外联部的工作相对其他部的工作来说比较特殊,我们的工作要走在其他部门之前,很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提前得到各部的协助,所以我们与各部搞好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条  外联部将会尽可能的发挥本部作用,与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为我学院社团的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障活动的完善与到位。

第三条  外联部是最能体现其实践能力的团队,要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我们可以定期进行一些相关的培训,用经验丰富的部员带领新成员参加交流学习

第四条  外联部对外代表着学生会乃至学院社团的形象,因此,外联部在搞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应尽量在校内外树立诚实守信、精练能干的形象,我们应以培养个人素质的基础工作做起,并与各部保持密切联系。

第三章    对外工作

第一条  外联部代表学院社团与各大院校保持及时的交流与沟通。

第二条  外联部与和学院、同学联系紧密的各企业单位和个人保持良好的联系。

   第四章    拉赞助等事宜

第一条  外联部的工作应该是长期、持续的,平时应多注意校园周围的商家和与学生生活相关的商家,本与其保持密切联系。

第二条  与宣传部合作,发挥协同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的本身特点,为有意合作的商家做出策划案,充分利用电脑网络资源,通过学生会宣传部为各商家量身定做符合其要求、符合其特点的企化案吸引商家的赞助目光,争取商家的支持与赞助。

第三条  外联部可以牵头搞一些活动,如组织联系参观一些知名厂家,邀请知名人士、商界精英做互动型讲座,请厂商倾谈成功经验,在学校政策允许范围内举办各项新产品展览、促销等活动。

第四条  联系本学校网站建设,希望能够利用网络,为我院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为日后招商引资做好铺垫。

第五条  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档案,维持与客户的友好联系。这是一个任重机而道远的工作,它需要日积月累才能有完善的资料。虽然此项工作有所困难,但它对我部门甚至于学院的外联工作都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会把重心放在此项工作上,加强与外界的联系。

第五章   工作方向

第一条  负责与兄弟高校的社团联合会之间的联系交流,树立电信学院学社联形象,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社会的支持,努力扩大团学会对外的影响。

第二条  了解学生对各社团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共同创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  为学社联旗下社团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负责联络赞助单位,在一定程度上提供经济支援。

第四条  负责各项活动的嘉宾邀请及接待工作。

第五条  加强学社联与校外企业交流,在外联过程中,确定一定数量和一定质量的长期合作伙伴,并保持良好关系,为学院的系列活动或对外形象活动提供坚强的后盾。

第六条  以外联为宣传和桥梁手段,由点击面,向社会展现本学院社团的形象,有效的推动学院学社联的发展。

第七条  加强与校外媒体等非盈利性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十一部分:建立新社团要求

第一条  符合国家法律,有利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

第二条  有利于提高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及自身素质,不得损害学生切身利益。

第三条  在符合以上两点条件的情况下写好申请书其中包括(社团成立的目的、意义、规章制度、成员)(申请书一式三份)在经过学社联、院团委的审批合格后方可成立。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3月

 

 

 

第十二部分:活动展开要求

第一条  提前一个星期向活动部提交策划(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

第二条  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

第三条  策划经过学社联及院团委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展。

第四条  开展过程必须注意自身形象,谈吐文明。

第五条  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材料(策划书、活动过程的照片及活动总结除照片只需上交电子档外,策划书及总结需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上交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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