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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4-14 打印本页

电气院【2021】6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安排精神,结合工程专业认证要求,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确保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1. 组织与管理

  2. 学院成立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

  3. 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张锁老师按照答辩委员会的安排专职做好盲审组织与管理工作。

  4. 学院答辩工作委员会聘请盲审专家负责盲审工作。盲审专家由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担任。

  5. 盲审范围

  6. 学院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本科专业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应纳入盲审范围。自动化专业参加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校外培养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涉及保密要求的申请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不参加盲审。受国际教育学院委托,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纳入盲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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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务处按照学院毕业生人数随机抽检8%,其余学生盲审由学院完成。

    三、盲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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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将对抽查盲审的论文进行“防抄袭检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所有的盲审论文一律要求进行“先查重再盲审”,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应先期在学校指定的毕业设计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满足查重要求,并同步提交查重报告(PDF简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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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提交的盲审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中禁止出现导师、作者、致谢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任何体现作者及导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包含封面、摘要,正文。封面按照附件一、摘要和正文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提交盲审材料,盲审论文为PDF版本。

3、盲审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盲审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二。

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模板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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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盲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5月6,教务处发放抽检的盲审名单。

2、510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自检及查重,按照要求整理盲审材料。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正常答辩。

3、513日前,盲审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其中教务处随机抽检8%,其余学生盲审由学院组织完成。

4、5月17日前,盲审专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照盲审内容要求进行评审,填写专家意见反馈表。专家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四。

5518日前,公布盲审结果,整理盲审专家意见反馈表,并将盲审专家的意见反馈给学生。

6、学生按照盲审结论和专家意见反馈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修改,提交修改说明(见附件五)。经指导老师批准,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参加答辩。

  1. 盲审结果及应用

    1、盲审意见通过,学生根据盲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正常参加答辩。

    2、盲审意见暂缓通过,指导老师根据专家意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修改后,经过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合格后再参与答辩。

    3、盲审意见不通过学生不参与本次正常答辩,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重修。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根据专家意见指导学生修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组织盲审,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参加答辩。

    4、对于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出现盲审不通过的指导老师,在以后的毕业设计安排上,所指导的人数要适当减少。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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