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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7-06 打印本页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实验室开放的目的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验室开放是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2、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条件

1)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自选实验课题开放实验: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如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各级“挑战杯”项目、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级“学科竞赛”项目(政府类),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物作品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2)本规定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对本校学生的开放。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时间的业余性: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

内容的提高性:实验的内容主要是教学计划外的,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

3、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协调组织,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教学与实验中心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实验室开放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管理实验室的作用。各实验室应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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