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电信学院2022-2023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3-11-01 打印本页

电信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学校现决定开展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为更好应对此次专项检查,电信学院决定在学校检查前先开展自查活动此次自查活动分为两部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

坚持全覆盖原则,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考查课程的过程考核材料;

2、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电子档,各二级学院按审核评估要求整理电子档)。

二、检查评估依据及评分标准

1、检查评估依据:《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1)。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2)。

4、工程认证试点专业和本学期所有专业课程课程试卷必须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进行检查,试卷分析必须要有课程指标点达成度评价。

三、检查评估方式与时间

一)、检查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阶段:1、118日各单列教研室(实验中心)开展自查;2、学院教学督导组于11月9日开展第二轮检查;

学校现场检查: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程序要求:

1)各单列教研室(实验中心)按照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中所列指标或项目,准备好检查内容材料;

2)教学督导组按要求检查各项内容,认真检查评议全程记录

3)教学督导组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教研室(实验中心)进行反馈交流。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做好学校检查评估组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2、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检查反馈情况,及时完成整改、归档和试卷、毕业设计相关材料的电子化工作。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3年11月1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