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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信学院2021-2022-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3-06-15 打印本页

电信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6月28日至29日(第二十周周三-周四)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6、考试组织工作落实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于6月26中午12点前完成自查并将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学院于6月27日前完成自查及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在院(部)自查的基础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团现场检查(查看原始记录)。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

检查人员

6月28日

08:30-12:0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6月28日

14:00-17:3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6月29日

08:30-12:00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设计艺术学院

体育教学科研部

6月29日

14:00-17:30

现代工程技术实践教学部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理学院

商学院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督导评教结果由督导组主任汇总,以督导成员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督导评教结果,并由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价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部门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

    各位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3年9月10前完成。

    (四)学生评教

    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于2023年9月10日截止。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3年9月10前完成。

    三、教学检查要求

    学院质量监控小组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联系人:曹老师(65791)  赵老师(6688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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