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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2022-2023-1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21日 10:29  点击:[] 打印    收藏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于12月23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教学检查方式

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单列教研室自查为主,教评办、教务处组织抽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1、校级督导评教结果由教评办汇总统计;

2、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导评教结果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汇总,以二级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中心)督导评教结果,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部、中心)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

二级教学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3年3月10前完成。

(四)学生评教

1、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于2023年3月1日截止(通知见http://www.hnit.edu.cn/jpc/info/1032/3286.htm)

2、为做好学校第三方评价工作,麦可思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3年2月28日。(麦可思评价流程见附件)

3、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学生评价率作为教学工作评价及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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