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5-28 打印本页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各级已立项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见附件1),学校决定:(1)对研究期限为两年的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对2018年及以前未结题项目和研究期限为一年的2019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3)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相关人员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 中期检查材料

2019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应视研究进度在项目管理平台完善季度报告,提交中期考核材料。省级项目登陆“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180.108.46.32:81/hunan_cxpt/Index.aspx);国家级项目登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

项目中期报告内容应包括:(1)项目执行的进展情况,取得了哪些成绩,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在项目的开展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2)经费使用明细情况 ;(3)项目后期具体工作计划;指导教师意见:包括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预期效果、经费使用等情况;(4)阶段性成果等附件材料(上传)。

2. 结题验收材料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8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题项目本次必须结题,未结题的将收回相关经费,其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指导新项目。已结题但经费未使用完的,由指导教师组建新的团队对项目开展进一步研究,并提交经费预算表。

结题项目应根据《管理办法》中的结题要求提交材料,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材料都应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往年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可参考“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要求。具体材料应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模板见附件2);

2)《项目结题信息一览表》(模板见附件2);

3)结题佐证材料,含研究报告、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研究成果或实物等;

4)原立项申请书(仅电子档);

5)其他。

2019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应视同时在省级、国家级项目管理平台(网址同上)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佐证。

3. 项目信息变更材料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不能继续参与或指导项目的,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应的信息变更手续,按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项目团队成员变更申请表》、或《项目指导老师变更申请表》(表格模板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 每个项目的纸质档材料用一个档案袋装好,封面注明材料类型、项目名称、学院、项目负责人等标识信息,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关键词”格式命名。

2. 所有材料应由指导教师初审并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院汇总材料纸质档还应加盖学院公章。

3. 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由学院汇总打包发送至3013000151@qq.com,纸质档材料待学生返校后一周内,由学院汇总交至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创新竞赛中心(数理楼112),

4. 电子档材料截止日期202065,学院汇总材料截止日期202068。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45224561194(校内)

 

附件1:《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书、结题信息一览表模板

附件3:项目信息变更材料模板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

2020528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湘ICP备 11007652号 |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