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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0-06 打印本页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2〕142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省本级教育部门2023年“一上”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现将校内预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按照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要求,以预算项目库为基础,以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申报2023年财务预算。

(一)勤俭节约,严控支出。切实压缩“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效支出,精准保障刚性支出及重点支出。

(二)保正常运转,促重点发展。根据财政部切实保障“三保”支出的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收入预算测算情况,在确保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支出需求和学校财力统筹安排资金。

(三)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绩效效能。各支出项目按照“先项目、后预算”的要求,常态化储备并按轻重缓急排序,编入学校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不能申报财务预算资金。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展开业务活动,提高预算的刚性和权威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加强绩效管理。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纳入申报预算范围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发展经费支出、“双一流”项目支出等。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工资等。

(2)公用经费支出是各部门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日常办公和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各部门基本运行费、一般业务费、专项业务费。其中:

基本运行费:各单位不需申报,财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测算分配,只需申报基础数据。

一般业务费:各单位常规性业务支出。各单位公用经费原则按照2022年度学校下达预算项目为限额进行编制,坚持厉行节约的要求,根据部门实际需求从紧编制。

专项业务费: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或根据新增事务而发生的支出,严格实行“量体裁衣、量入为出”原则确定。

(3)发展经费支出是学校为教学科研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各单位应科学申报各项发展经费预算时,应加强项目论证,确保项目规划的预见性,学校将对上报的专项项目根据轻重缓急,采取择优、择重点排序的方法确定必做项目。

三、申报方式

2023年财务预算申报采用归口申报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将采用信息化系统进行试编报,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类项目中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申报;学生奖助经费预算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申报。

2、各部门(单位)非教学用设备购置须向党政办申报,由党政办根据轻重缓急统一汇总上报。

3、教学用设备购置、实验室建设费须向教务处申报,各教学单位先将2023年购置的教学设备计划需求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汇总上报。

4、图书由学校图书馆负责归口上报2023年度图书(纸质+电子)购置项目预算。

5、重点平台、学科建设设备购置,由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统一汇总上报。

6、大、中(除去划归物业的维修项目)维修、基建项目统一归口到后勤基建处汇总上报。

7、“双一流”建设项目的人才队伍建设由人事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教务处负责归口上报;学术交流与合作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上报;本科教学工程由教务处负责归口上报;学科建设项目由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归口上报;科学研究计划由科技与校企合作处负责归口上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归口上报;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由宣传部负责归口上报。2023年预计进校经费以及学校相关文件测算2023年配套经费,人才队伍建设费需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及经费标准测算经费。

四、预算编制要求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各部门(单位)在申报新增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的专项业务费和发展经费时,要对每个项目的立项依据、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及可行性要进行充分论证、细化量化,合理客观地反映预算支出的产出和效益,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申报需报送项目申报论证及绩效评价表。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申请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归口到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政府采购预算要应编尽编,认真足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得漏报、少报。2023年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按要求报招投标管理中心,由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核、审定,根据轻重缓急排序汇总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3、预算上报要求

各部门(单位)预算资料经信息系统申报后,纸质材料打印后须加盖部门印章、部门负责人签章和分管校领导签章。

4、提交时间

部门财务预算是学校收支总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纸质文档请于10月15日交财务处综合科(教学大楼104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1119,电子文档请发422075085@qq.com邮箱。

                                                                                                      财务处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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