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说明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7-07 打印本页

 近期,学院陆续收到学生关于新冠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问题,现回复如下:

院于202064日在校园网上发布《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清退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财务处将在2020612日前将2016毕业生住宿费清退至本人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卡中。2017-2019级的学生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形势将在20207月再确定是清退还是转抵下一年度住宿费截止到2020612日,2016级毕业生的住宿费已全部清算退付完毕。

20207月初,经学院研究决定并报省教育厅财建处备案,2017-2019级在校学生的疫情期间的住宿费按5个月清退,考虑2020-2021学年学费即将202081日开始收取,因此将疫情期间应退付住宿费结转抵扣2020-2021学年应收住宿费并将在2020-2021学年学生收费标准公示表”中列明。

特此说明。

 

 

 

湖南工学院财务处  

202077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