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清退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6-04 打印本页

各位同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院研究决定,财务处将对2019年度学生住宿费进行清退,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度学生住宿费清退共分为两部分:一是2017-2019级在校学生;二是20206月毕业的2016级学生。2017—2019级在校学生暂不清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形势在20207月份再确定是清退还是转抵下一年度住宿费。

   2、根据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学生住宿费一年按10个月,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原定为214日,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学院通知毕业生返校时间依次为521日、527日、62日。20206月毕业的学生(2016级)2019住宿费按4个月计算退费,并2020612日前清退至本人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卡中。

特此通知。

202064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