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习交流 > 正文

关于十月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点篇目的提示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27 打印本页

关于十月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点篇目的提示


各二级党组织:

为落实把学习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的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和《湖南工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现将近期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点篇目提示如下,请认真抓好学习。

一、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

1、湖南工学院党委中心组

学习时间:201910月中旬

学习地点:教学大楼11楼会议室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

4)中国共产党党史和新中国史。

研讨交流:主题:“担使命、履职责,矢志为民服务”。

2、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

学习时间:201910月中旬

学习地点:二级党委(党总支)自定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

4)中国共产党党史和新中国史。

研讨交流:主题:“担使命、履职责,矢志为民服务”。

3、党支部

学习时间:10月中旬

学习地点:各党支部自定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

4)中国共产党党史和新中国史。

专题党课:校领导、党委委员及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分别给所联系党支部讲一次专题党课,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

党支部书记结合主题教育要求,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党员报告1次学习体会,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

(二)个人自学

学习时间:10月全月

学习对象:全体党员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

4)中国共产党党史和新中国史。

二、学习要求

二级党组织按照《湖南工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相应的理论学习任务,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自学考勤等工作。


湖南工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927日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