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规定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1:21  浏览:

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渣、废液的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渣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并集中统一处理、清除。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和实验中产生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废渣、废液必须在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妥善处理后方能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严格要求学生按教材或指导书所规定的正确方法进行实验。对实验中废气、废液、废渣进行处理排放应加强指导检查,训练学生的实验技能,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废渣、废液容器和通风、排风设备进行检查、清理以保证“三废”处理的实施。

(五)加强实验研究,实行教学改革,在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在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实验内容和方法,尽可能地减少“三废”的排放。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1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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