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事指南

安工学院请假条流程(校内)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4:07  浏览: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辅导员审批;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批;请假二周以上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学生销假由请假者本人到学院办理,销假时在回执联上注明时间。请在“类别”一栏中填上“事假”、“病假”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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