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根据“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岗责匹配、激励担当、兼顾和谐”的指导思想进行。坚持“谁产出、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尊重不同岗位、不同类型工作的特点,建立分类评价体系,保障基础运行,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需要说明的情况有:
(1)2025年度“超工作量教学课时费”和“人员岗位绩效”由学校统筹发放,为个人绩效主要组成部分。
(2)专职组织员年底绩效由学校直接发放,不在学院体现。
(3)学院可分配绩效量有限,严格按照“业绩导向”实施分配,分配过程中,严格执行同一成果避免重复奖励的原则。
二、学院二次分配名目及金额
根据学校绩效分配构成,我院教职工2025年的年终绩效二次分配总额为292667.91元,具体名目如下:
(1)非标志性成果奖励:182317.91元
(2)学科竞赛奖励:13350元
(3)先进业绩奖励:25000元
(4)成果及平台奖励:42000元
(5)申硕目标管理奖:30000元
非标志性成果奖主要包括:教学竞赛、学科竞赛、科研论文(B2/C级)、纵向项目、教学科研平台等方面,其中非标志性成果重要业绩单价为30元/分,非标志性成果一般业绩单价为10元/分,学科竞赛绩分单价10元/分;
三、分配原则
(1)个人来源,归属个人:经费拨款来源明确指向个人的各类项目奖励、人才津贴、成果奖励等,其绩效的80%划拨给对应个人。
(2)集体项目,负责人分配:经费拨款来源为集体项目(如科研团队项目、教学团队项目、平台建设经费等)的,其绩效总额的80%划拨至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的实际贡献,遵循公开、公平原则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报学院备案后执行。
(3)学院统筹,保障运行:为保障学院整体协调运转和支撑长期发展,学院将从年度总绩效中(包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统筹提取20%,作为学院管理绩效,主要用于在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应急性、综合性事务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的其他必要公共支出。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6年1月23日